艺考资讯 > 编导专业 > 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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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5月底在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http://zhaosheng.nua.edu.cn/)公布的为准;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文化分是指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

3、“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由高到低排序;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4、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招收对口单招考生,均面向全国招生;

5、艺术类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6、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7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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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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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录政策

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一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六、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影视学院:025-83498702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83498024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025-8349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