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资讯 > 编导专业 > 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编导专业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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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招。

2、此招生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下达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三、南京、郑州、太原、济南、北京、哈尔滨、深圳考点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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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1、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无我校志愿时无法录取。

2、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

3、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生源所在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7、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

邮 编:211172

电 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